何謂釋憲?




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,規範國家運作的最高規範,如果法律與憲法有牴觸,就會產生憲法違憲問題。為了保障憲法的權威性,我國設立了「釋憲制度」,由大法官會議進行審查,決定法律是否違憲。

釋憲分為兩種,一是「具體個案審查」,二是「抽象規範審查」。具體個案審查是指,在個案審理過程中,當事人主張法律違憲,法院可以聲請大法官會議進行審查。抽象規範審查則是人大、最高法院、最高檢察署等機關,對於法律或法規有疑義,認為可能有違憲疑慮,可以聲請大法官會議進行審查。

釋憲程序非常嚴謹,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,包括:形式審查、程序審查、實質審查。形式審查是指檢查聲請書是否具備法定要件,程序審查則是檢查聲請程序是否合法,實質審查則是審查法律或法規是否違憲。

大法官會議審查後,會作成解釋文,如果法律或法規被認定違憲,將會宣告失效,無法繼續適用。這也是保障憲法的權威性,維護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機制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釋憲制度並非萬能,只有在特定條件下,才能進行釋憲。例如,必須是法律或法規,抽象觀念或政策無法釋憲。另外,釋憲後的解釋文具有高度權威性,政府機關和人民都必須遵守。

釋憲制度是法治國家的重要保障,透過大法官會議的審查,維護憲法權威,保障人民權利,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。